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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1.设团体一、二、三等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 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 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2.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3.本赛项不存在最终成绩排名并列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