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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商务技能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9/03/20 09:41:32

各有关参赛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全省职业院校学生和教师技能大赛的通知》(冀教职成〔2018〕29号)精神,现将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商务技能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比赛时间:2019年4月初。

比赛地点:石家庄铁道大学

具体时间及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比赛内容与规程

比赛内容:技能大赛包括理论和技能测试两部分内容。理论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成绩占总成绩的70%。理论考试主要涉及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电子商务技能测试包括开设装修、客户服务、网店推广三部分。

技能比赛规程:详见附件1。

三、参赛对象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

四、参赛守则

(一)严格遵守技能竞赛规则、技能竞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二)参赛选手须按各相关项目竞赛的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比赛场地等候,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参赛选手进入比赛场地,须佩带参赛证并出示学生证及身份证,着装应符合相关项目的比赛要求。

(四)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书籍、参考资料,比赛期间如发现选手携带通讯工具或违禁资料进入赛场,按作弊处理。

(五)竞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六)竞赛完成后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七)到达竞赛结束时间,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竞赛时间。

(八)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竞赛用的仪器设备。

(九)如对裁判员或执裁过程有异议,应在2小时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大赛执委会正式提出。

五、参赛须知

(一)比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每校限报1个参赛队,每队由6名学生、1名领队及1名指导教师组成。学生每3人为一组,每个代表队的6名学生分为两组。

(二)参赛校须于2019年3月29日12点前将以“学校名+参赛基本信息回执表”(附件2)和“学校名+选手电子照片表”(附件3)命名的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

各队须认真核实好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此信息将作为赛场考务安排、成绩公布、证书发放的依据。信息一旦上报,不得更改。如因学校上报信息不准,学校自行承担其带来的一切后果。

(三)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比赛现场发现参赛选手与报名表不符,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选手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比赛,无上述证件者不得参赛。参赛选手住宿必须出具本人的身份证。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未携带身份证的人员不能入住宾馆。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选手、领队及指导教师上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六)比赛期间,筹备处将通过电话给参加项目比赛的领队和指导教师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

(七)赛项说明会及有关赛事的具体安排将及时公布在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上,请注意查看。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网址为:http://hvae.hee.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连明

电话:18610919152

E-mail: 1260050289@qq.comQQ:1260050289

附件:

1、河北省中职学生电子商务技能大赛规程

2、河北省中职学生技能大赛基本信息回执表

3、河北省中职学生技能大赛电子照片表

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