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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电子商务技能”赛项说明会的通知

时间:2015/04/10 13:49:09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加快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充分展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成果,不断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能大赛的通知,冀教高函〔2015〕8号”要求,特举办2015年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电子商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电子商务技能

二、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9日

地点: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

三、参赛对象

省内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参赛。

四、竞赛内容

参赛团队以卖家角色,分析数据魔方,做好区域、商品、人群定位;租赁办公场所,建立配送中心,装修网店,采购商品;根据数据魔方进行搜索引擎优化(SEO)操作、获取尽可能多的自然流量,进行关键词竞价(SEM)推广、获取尽可能多的付费流量,引导买家进店消费;针对不同消费人群采取不同策略,制定商品价格,促成交易,提升转化率;处理订单,配送商品,结算资金;规划资金需求,控制成本,分析财务指标,调整策略,创造最大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电子商务技能大赛竞赛规程》(附件1)。

五、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河北省教育厅委托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大赛成立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及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大赛日常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技术工作。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赛项为团体项目,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所院校限报1个参赛队,由4名学生(不设备选队员)和1-2名指导教师、1名领队(可由指导教师兼任)组成。

参赛院校请于4月22日前将《2015年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电子商务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2)及《2015年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电子商务技能大赛参赛回执》(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大赛办公室(hbgyjmx@126.com)。

参赛教师必须是高等职业院校在职教师,参赛学生必须是在河北省注册学籍的在校生。参赛学生报到时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参赛教师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教师证、工作证或学校出具的身份证明均可)、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七、奖励设置

1.按参赛队比例设置奖项。其中一等奖占参赛队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奖项评定根据各参赛队竞赛成绩,以得分高低排序,分数相同时可以并列。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由河北省教育厅竞赛委员会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2.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学校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3.省教育厅将依据本次大赛各获奖代表队成绩,根据教育部下达的项目参赛限额,确定我省参加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商务技能项目)的代表队。

八、联系方式

报名处: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

联系人:肖斌、张彦玲

电  话:0311-89162578、0311-89165275

手机:13833462421、15373900656

E-mail:hbgyjmx@126.com

技术咨询: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赵连明

手机:18610919152       QQ:1260050289

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能大赛组委会

2015年4月3日